中文 | ENGLSH | 日本語 | KOREAN  
  首页 申报常识 申报指南 政策法规 审批动态 会展信息 医疗器械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原始网站
  申报指南 | 化妆品 保健食品 消毒产品 涉水产品 食品添加剂
 
  您现在的位置:首页 > 申报指南 >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申报所需要资料
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申报所需要资料

 
 

    申请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的,应提交下列材料:

(一)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申请表;

(二)产品配方;

(三)产品质量标准;

(四)经卫生部认定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及相关资料,按下列顺序排列:

1、检验申请表;

2、检验受理通知书;

3、产品说明书;

4、卫生学(微生物、理化)检验报告;

5、毒理学安全性检验报告。

(五)产品原包装(含产品标签)。拟专为中国市场设计包装上市的,需同时提供产品设计包装(含产品标签);

(六)产品在生产国(地区)或原产国(地区)允许生产销售的证明文件;

(七)来自发生“疯牛病”国家或地区的进口化妆品,应按要求提供官方检疫证书;

(八)代理申报的应提供委托代理证明

(九)可能有助于评审的其它资料。

另附未启封的样品1件。

 
化妆品
保健食品
消毒产品
涉水产品
食品添加剂
新资源食品

 

邮箱:chinaglad@126.com
Copyright © 化妆品保健食品申报服务网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